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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张纸条上写着六个字:先天性心脏病。
他把纸条怼进去,书包往背后一抡,大踏步离开这间乌烟瘴气的教室。
“我,叶斯,走了!”
像个英雄。
“青春呐青春你坐北朝南听阳光普照!青春呐青春”
叶斯给自个奏着BGM,从走廊这头晃荡到另一头。整个学年都走得差不多了,走廊空落落的,连楼梯口那个天天压堂的精英四班都没动静了。
在叶斯眼里学校有三种人,能杀能打的混子,不能杀也不能打但可以发动视觉攻击的杀马特,还有闷头学习的乖宝宝。三伙人泾渭分明,就像游戏里的战法牧。
叶斯这个顶级狂战,只偶尔去砍杀几个辣眼睛的小法,从来不碰闷头发育的游牧民族。
四班就是游牧民族聚集地,比如那个传说中的“英华之光”何修,校草学神,但却生人勿近。叶斯高一高二跟他同班了两年,有内容的话都不超过十句。见面打招呼一般还都由叶斯发起。
“嘿!”
何修通常会看他一眼,点头,“嗯。”
游牧民族真的无聊,怎么着也得回一句“哈!”啊。
我说嘿,你说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