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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小镇已经被黑夜完全笼罩了,寂静祥和,但还有星星点点的橙黄色灯火,映照着仿佛永远下不完的雪。
这个时间当然不可能再去隔壁打扰,孟娴被白霍牵着手进入房子里。犹记得当初来度蜜月,白霍原本说住在市区的酒店,毕竟环境更好些,是孟娴说住民宿才更能体会风土人情,白霍也纵着她,两个人才跑到这遥远的小镇住下。
过去这么多年,里面的摆设还和以前一样,不过也很干净整洁,像是提前打扫收拾过的。
外面天寒地冻,屋里倒还算暖和。欧洲很少有人装空调,这栋房子里也没有,不过有壁炉有太阳能供暖,孟娴脱了外套也不觉得冷。
两个人去卧室各自收整自己的行李,白霍收拾到一半离开了卧室,等孟娴出去,就闻到空气里奶油浓汤的香味儿,还掺杂着一丝咖啡的苦香。
壁炉里的火噼噼啪啪地燃烧着,风雪声隔绝在屋外,虽然也能听见,但室内温暖的让人极有安全感,再听雪声就是消遣了。
白霍煮的浓汤咕嘟咕嘟冒泡,浓稠的仿佛他那让人逃不开的独占欲,他一面照顾这汤,一面照顾他的咖啡,看见孟娴了,还能抽空抬头冲她笑一笑。
“明天上午,镇上的猎户会驱赶麋鹿从山上下来,要不要去看?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。”他说。
远远地,孟娴躺靠在沙发上,“嗯”了一声。她面上很平静,乍一看好像还是从前那副永远温柔从容的样子,但仔细再看,就会发现她眼神的略微空洞,她整个人都仿佛一个美丽柔软的玩偶,只是在这么些年里一点点失去了主心骨和填充物。
她的平静,在白霍近两年的蹉磨中逐渐变了味道。
孟娴躺下,仰面看天花板,她不由自主地开始想,她是怎么一步步走到如今身陷囹圄的处境的?
前二十五年的人生路,她没有走错过一步。
从小卑微如蝼蚁,任人宰割,她费尽心力苟活,十几岁时在她所能接触到的所有人里挑中傅岑;靠他的助力,也靠她自己努力,她从底层爬到了中层,考上佛罗伦,一脚踏进精英人群。可她想要的远不止是有学识有社会地位,而是在这个基础上,继续向上流动。
于是她又选择了白英,十几岁才开始苦学的钢琴和交际舞,以及其他上流社会的东西,对她来说都不过是敲门砖。靠着白英,她结识了一些人脉,耐心等待着机会。
可是白霍出现了,她面前就随之有了一条捷径,被爱情的欢愉和急切的利欲熏了心,她没有仔细斟酌就和白霍在一起了——虽然卑劣,但她终于如愿进入了资本阶层。
傅岑年纪轻轻当上教授,才华横溢人尽皆知;傅信二十出头就是科研天才,享誉中外。他们都很优秀,可碰上白霍这等的人和他们周旋,他们还是会碰壁,会束手无策。
而她想要的,就是这样的高度。
可她还是错了。
她选错了人,她应该选一个更好掌控的,如傅岑和程锴那般,或许也不会像今天这样被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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