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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五六年前,追击突厥沙钵罗部,战死在曳咥河的小春都尉的部属。”
大多数都是近年新招募的新兵,不知往年之事,对着灵车施礼而去,极少有认识小春都尉的老将,哎哟了一声“原来是小春都尉。”见灵车后跟着一名十几岁的豆蔻少女,观其容貌“这是小春都尉的家眷”
“是小春都尉的女儿。”
春天敛衽,听见那老将道“眉眼间依稀能见小春都尉的模样,昔日一起喝酒吃肉,小春都尉最爱提及妻女,这下可好,终得一见,果然不一般。”
那老将和她略说几句话“昔年你父亲在这甘露川,性子好,人缘好,旬假有空,我们一起入山猎狐猎
兔,吃了肉,那些皮毛你父亲还能做成硝皮,说要攒起来给家里人做件裘衣,闺女,你爹爹在这里,可一心惦记着家里呢。”
春天闻言落泪。
她走过爹爹走过的路,坐过爹爹曾经喝酒的酒馆,见过甘露川的的深紫如冻的夜色,也涉足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下,满地青草挂着沉甸甸的露珠,几步就把衣袍打湿,最后抱着爹爹的骨匣,其余二十二具不知姓名的骨骸都埋入甘露川的坟茔场。
这里已经埋有成百上千具尸骨,或许,有一天他们的家人也会来,将深埋在此地的骨骸迁回家乡。
有人小声说话“如若小春都尉当年没有贪功,听从军令行事,没准现在还活的好好的。”
春天满含泪花,低声对李渭道“我要还爹爹清白。”
李渭抚摸她的黑发“会的。”
离开甘露川的那日,她的神色极其平静,回头眺望这群山中的一方净土,挥了挥手,喊道“甘露川,后会有期。”
李渭看着她,在瞎子巷时,她的面容平静又安宁,眼里却蕴含忧郁,走到如今,她的神色未变,眼里的光彩却截然不同,坚毅而镇定。
人总会慢慢成长,她离家出走时,尚是个无知无畏的孩子,此番再回去,已经是个心性坚定的少年人。
李渭可以窥见,她未来的人生,应当是无比的光彩夺目,绚烂动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