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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刚谈恋爱时,沈少渝一度以为薛策是情场老手,因为他展现出一种很迷人的社交风范,好像永远不会在爱情中窘迫。但后来薛策发现沈少渝才是,熟稔之后,他会恃宠而骄,又会无微不至,在给个甜枣与甩个脸子之间把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,像又香又烈的药酒一样泡得薛策整个人筋酸骨软。
其实在沈少渝投入地狱加班之前,这半年来的他也已经开始有这种迹象了。
他们重逢后的第三次见面,就是沈少渝主动提出的。而且很直接,相比薛策上一次的遮遮掩掩,沈少渝直接得让人脸红。
他说的是:“今晚来我家吗?”
那时候薛策还在脚手架上,掏出手机看到消息的一瞬差点没掉下来。设计师在旁边扶着梯子喊:“薛老师,在上面别看手机!”
薛策下来后问了沈少渝家的地址,一搜,好家伙,开车都要一小时。但他还是回:“买房了啊,真不错。”
沈少渝:“贷款买的。”
在北京工作的人逃不开这样的对话。没买的说羡慕,羡慕是真的;买了的说贷款,贷款也是真的。谁也不能真正理解对方的苦。
这天薛策收工后,回家洗了个澡,挑了一瓶原本打算送领导的红酒出来做伴手礼,开上了自己的宝马i3去沈少渝的家。沈少渝穿着围裙给他开门,接过红酒,低头拿拖鞋放在他脚边。他看见沈少渝后脖颈上细细的绒毛,无可避免地想起这个男人为自己口交时那白皙脖子柔顺的曲线。他换了鞋,沈少渝又去厨房,他看见沈少渝熟练地炒菜颠锅,油烟机轰轰地响,微辣的气味熏得他眼角发酸——这是他在恋爱期间都不曾看到过的景象。
沈少渝怎么能做得这么自然?好像他们从来都是这样生活。
薛策像沈少渝的影子一样默不作声跟了过去,在对方将要端起一碗冬瓜排骨汤时,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,亲上了那段脖颈。
沈少渝的手一抖,薛策将手沿着他的手臂往下伸,像藤一样缠着他,扣住他,然后帮他端稳了汤,放回灶台上。
“我来吧。”薛策低声说。
沈少渝像一尾鱼一样从他的怀抱里灵活地钻了出去,附带一句“那谢谢啊”,就去摆碗筷了。
薛策一点儿也不恼,反而笑了。沈少渝给他在餐桌对面摆上餐具,他却要坐到沈少渝身边,拿来高脚杯先倒红酒。两个人坐在一边吃饭,怪异极了,只有热恋的情侣才会做这么怪异的事。
沈少渝执起红酒杯的样子也那样好看。伴着他亲手做出的一桌饭菜,一瓶红酒喝得很快,沈少渝的脸上浮起红晕,眼瞳却越来越亮了,偶尔会侧头瞧一眼薛策。薛策就忍不住猜这眼神是什么意思,猜得连两根筷子都要在空中打架。
他也很久没有这样的体验了,很新奇。他将手臂环过沈少渝背后的椅背,好像还能够圈占住这个人一样。他想如果他们是在餐馆,旁人都会以为他们是一对,绝想不到他们其实是分了手还能约会的前任。
连身份的改变也让他感到刺激。
沈少渝问他:“你为什么带酒?”
他说:“第一次来你家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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